• 本片被1989年奥斯卡最佳记录片奖斯提名拒之门外,因为影片有剧本内容而被认为是虚构体裁。
  • 导演莫里斯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跟进兰道·亚当斯案中的各个人员,并说服他们出镜。
  • 新的证据没有出现在这部电影中。哈里斯放弃了他先前对亚当斯的指控,提出新的证词:"兰德尔·亚当斯对这起恶性事件一无所知,并且他当时不在车内"。亚当斯的主要犯罪证据被推翻。1989年3月,他从监狱无罪释放。
  • 2004年6月30日,43岁的大卫·哈里斯,由于在一起预谋的绑架中杀害了公民马克·梅斯,在得克萨斯州的亨特斯威尔被执行死刑。案件发生的时间是在1985年9月,与电影中的哈里斯杀害警察的犯罪无关。电影提到的梅斯案件,指的是在受害人被杀死之前,哈里斯的脖子被击伤。
  • 在重新扮演自己的这场戏中,两个演员正在喝着从罐头里到处的啤酒,罐头是爆破式的拉环,实际上在1976年,啤酒罐(包括所有类似的苏打水瓶),都是拉动式的拉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