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其实很平常,很老套,一个女人为了出国,为了出路,抛开束缚她的所有,包括那个为她尽心尽力的,为她着迷的男人。他嘴上说着对美国的厌恶,却对妈妈送来的棒球帽爱不释手,那是一种无奈。纽约夺走了他的父亲,他的妈妈,他的兄弟,还有他着迷的女孩,最后,他把命留在纽约…… 最令我触动的,是他们相遇的第二次,她准备离开时在衣柜的镜子上发现其他女人留下的痕迹,她走得毫无留恋;第二次,他用口红在镜子上写下她的名字,直到镜头最后切回,它,还在…那是他表达留恋的方式
故事其实很平常,很老套,一个女人为了出国,为了出路,抛开束缚她的所有,包括那个为她尽心尽力的,为她着迷的男人。他嘴上说着对美国的厌恶,却对妈妈送来的棒球帽爱不释手,那是一种无奈。纽约夺走了他的父亲,他的妈妈,他的兄弟,还有他着迷的女孩,最后,他把命留在纽约…… 最令我触动的,是他们相遇的第二次,她准备离开时在衣柜的镜子上发现其他女人留下的痕迹,她走得毫无留恋;第二次,他用口红在镜子上写下她的名字,直到镜头最后切回,它,还在…那是他表达留恋的方式